无标题文档
专题 天津 民生 论坛 文娱 体育 财经 地产 IT 汽车 时尚 教育 健康 科技 游戏 视频
 
 
根据国务院部署,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这是一项影响深远的税制改革,社会各界尤其是试点纳税人都极其关注。为此,北方网《新闻会客厅》邀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窦伟,天津市地税局副局长高秋丰,就营改增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5月1日起 全面推开营改增

全面推开营改增 天津呈现四个特点

高秋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重头戏”。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创新成本,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详细

全面推开“营改增”将新惠及20万纳税户

高秋丰:据统计,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天津市涉及正常状态纳税人约19.96万户,其中:房地产业0.97万户,建筑安装业1.38万户,金融保险业0.38万户,生活服务业17.23万户……

详细
全面营改增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原增值税纳税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窦伟: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详细

纳税人销售或出租不动产新增5%征收率

窦伟:3%和5%并不是增值税的税率,而是征收率。营改增政策中,应税行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概念,原则上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详细
个人买不足2年二手房将少交税

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出售按5%缴增值税

窦伟:在天津市,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详细

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

窦伟: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虽然营改增后老百姓个人转让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征收率和营改增之前缴纳营业税适用的税率都是5%,但增值税是价外税,与营业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存在一定的差异,老百姓交的税应该是少了……

详细

二手房增值税由地税代收

高秋丰:纳税人已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详细

房地产企业从银行取得的贷款能够抵扣吗?

高秋丰:按照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详细
新版“营改增”试点政策确定

新政策变化主要有三点

窦伟:新政策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可以抵扣的范围扩大了,纳税人要掌握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和抵扣规则,在进行商业决策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详细

试点企业应做好5点准备

窦伟:考虑到试点带来的变化及影响,企业应尽快进行产品或服务梳理,明确企业应税范畴,进行价税分离工作……

详细

试点纳税人4月28日前应向国税部门登记信息

窦伟:提醒试点纳税人在4月28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相关税收征管手续。如果企业未及时到国税部门登记税务信息,5月1日之后开具和使用发票等经营业务必将受到影响,同时还可能存在税收违规风险。

详细

按月申报的试点纳税人5月应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营业税

窦伟:按月申报的试点纳税人,5月份还应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营业税,6月份才到国税部门申报纳税……

详细
各级税务部门积极准备 备战“营改增”

国税部门按照三个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窦伟:4月1日,我们召开了全市财税系统动员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了统一部署。各级国税部门按照三个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在税制转换前,做好各项准备。目标就是顺利实现营改增5月1日全面落地。为此,我们提出要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试点纳税人征管数据准确无误,缜密细致地做好数据交接、整理、补采及逐户确认工作,为试点纳税人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税种登记、一般纳税人登记等业务……

详细

各区县税务机关灵活采取多种方式 实现“进一个门、办两家事”

高秋丰:为方便纳税人办税,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暂由地税部门代征增值税,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允许试点纳税人延续使用地税机关印制发票和印有纳税人名称发票,纳税人的各类办税软件继续免费使用。各区县税务机关还将灵活采取互设办税窗口、共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共建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实现“进一个门、办两家事”……

详细
 
 

主持人:各位北方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会客厅》。

根据国务院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这是一项影响深远的税制改革,社会各界尤其是试点纳税人都极其关注。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窦伟,天津市地税局副局长高秋丰,就营改增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欢迎窦局长和高局长!

窦伟、高秋丰:北方网的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目前我国经济已进入中高速增长期,作为稳增长、降成本的重要政策工具,营改增带来的数千亿元减税无疑更受社会关注和称赞。请问全面推开营改增对天津将有何影响?

高秋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重头戏”。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创新成本,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的动力和后劲;有利于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分工优化,带动制造业升级、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

这次改革实行行业范围和抵扣范围“双扩”,总体上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多数企业税负不同程度下降。也就是说,政府收入做减法,企业效益做加法,市场活力做乘法。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大幅给企业减税,意味着公共财政将面临更大财政赤字;而对企业而言,则是减轻负担的实实在在的政策性红包。国家宁可让点税,也要让企业发展起来,让企业发展得更好,让就业岗位增加,这实际上也是助力整个经济发展。

从天津的总体情况来看,这次改革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户数多。经测算,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涉及本市近20万户纳税人,是前期试点户数总和的两倍,数量规模空前。二是范围广。相比前期试点,此次纳入的四大行业与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联系更加紧密,影响范围更广。三是时间紧。从3月18日国务院通过方案算起,到5月1日全面推开,仅剩下一个多月的准备时间,时间之紧、任务之重、压力之大前所未有。四是难度大。此次四个试点行业类型多、关联性强、情况复杂,涉及诸多利益关系调整,是营改增中的“硬骨头”。尤其是将首次涉及大量自然人缴纳增值税,改革难度更大。因此,顺利实现税制转换目标,也需要全体试点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共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主持人:天津营改增试点已经实施了四年,请介绍一下试点运行情况如何?

高秋丰: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营改增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自2012年我市实施营改增以来,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减税效应不断显现,市场主体迅速增加,对于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和经济增长点,发挥了重要的导向和促进作用。据统计,试点纳税人从初期3.5万户增长到2015年底的10.4万户,总体减税208.54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183.34亿元;零税率应税服务申报免抵退税9.23亿元;免税服务按行业税负率估算减税额15.97亿元。

试点以来,营改增对于推动本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效应不断增强。例如,推动了第三产业加速发展。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为47%,到2015年达到52%,实现了逐年提高、持续增长。又例如,进一步带动了经济增长。营改增通过“联动减税效应”,引导需求结构调整、刺激投资意愿效果明显。经测算,2015年底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3000亿元,比2012年试点初期增加2640亿元,增幅达58.4%。再例如,促进了外向型经济发展。营改增后对出口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使我市出口服务以不含国内增值税的价格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发挥天津港口优势,提高出口服务的竞争力,增强企业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

总体上看,营改增试点以来,基本实现了规范税制、减轻税负、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的预期目标。

主持人:本次营改增全面推开涉及我市的企业有多少呢?

高秋丰:据统计,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天津市涉及正常状态纳税人约19.96万户,其中:房地产业0.97万户,建筑安装业1.38万户,金融保险业0.38万户,生活服务业17.23万户。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0.68万户,占总户数的3.4%。

主持人:提起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普通老百姓都有一定的概念,但生活服务业究竟包括哪些可能就说不清楚了,而这一行业似乎又与百姓生活联系最密切,请简要介绍一下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特点。

高秋丰:上面提到,此次纳入试点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有17.23万户,占全部纳税人的86%以上,是此次试点的主力军。所谓生活服务业,主要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可以说,从科技活动、文化比赛到住宿、餐饮,再到歌厅、酒吧乃至家政、婚庆、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全部涵盖其中。正如您所说的,生活服务业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最为密切。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哪些新政?

窦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将建筑业等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本次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将形成以下格局:一是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二是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三是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四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上述三种情况外,税率为6%。

主持人:您刚才介绍了此次营改增涉及的税率有11%、17%和6%,但为什么我们在媒体报道上还看到一些3%和5%的税率呢?

窦伟:3%和5%并不是增值税的税率,而是征收率。营改增政策中,应税行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的概念,原则上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税行为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概念,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的税额,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本次营改增全面推开,纳税人销售或出租不动产新增5%征收率。

主持人:您所说的销售或出租不动产,是否包含个人出租房屋呢?老百姓对这一类政策十分关心,您能否详细讲一讲?

窦伟:关于纳税人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的问题,此次试点政策讲的很细,区分了很多种情况,在这里我可能无法一一全面列举。下面主要讲几类和百姓关系比较密切的情况。

先说卖房子。在天津市,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再说出租房子。普通老百姓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之外的不动产,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主持人:按照您这样讲,营改增后,老百姓个人转让二手房交的税是多了还是少了呢?

窦伟:刚才已经提到,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虽然营改增后老百姓个人转让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征收率和营改增之前缴纳营业税适用的税率都是5%,但增值税是价外税,与营业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存在一定的差异,老百姓交的税应该是少了。我简单举一个例子: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取得出售住房收入100万元。按原营业税计税方法计算应纳营业税额是5万元(计算公式为100×5%),按改征增值税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是4.76万元(计算公式为100÷(1+5%)×5%),也就是说营改增后少交2400元。

主持人:试点纳税人卖房、租房发生的增值税是否要到国税机关缴纳?

高秋丰: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方案规定,试点纳税人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纳税人已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主持人:银行业营改增后,老百姓在银行存钱取得的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窦伟: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主持人: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从银行取得的贷款能够抵扣吗?

窦伟:按照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主持人:目前营改增的金融服务包括哪些项目?

高秋丰:《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明确,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主持人:我市营改增在2012年12月份启动以来陆续扩围,这次营改增全面启动,对此前纳入试点的企业有什么影响吗?

窦伟:此前已纳入试点的企业也应该关注此次营改增政策变化。新政策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可以抵扣的范围扩大了,纳税人要掌握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和抵扣规则,在进行商业决策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二是应税行为做了调整。除了新增的应税行为,原应税服务中,现代服务业部分税目和税率发生了变化。比如现代服务业中的技术转让、商标和著作权转让重新归类为销售无形资产;又比如原属于“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客运场站服务”的车辆停放服务被纳入租赁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按11%税率缴纳增值税等。三是扣缴义务发生变化。对于增值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之前对于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但有代理人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发生应税行为,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新规定改变了法定扣缴的规定,只要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不管其是否有代理人,均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除此之外,新政策还调整了部分差额扣除政策,并对视同销售政策范围、非经营活动概念等做了进一步明确。因此相关行业和企业需要及时了解这些变化。

主持人:面对5月1日营改增落地“倒计时”,税务部门下一步有何安排,如何帮助企业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工作?

窦伟:4月1日,我们召开了全市财税系统动员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了统一部署。各级国税部门按照三个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在税制转换前,做好各项准备。目标就是顺利实现营改增5月1日全面落地。为此,我们提出要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试点纳税人征管数据准确无误,缜密细致地做好数据交接、整理、补采及逐户确认工作,为试点纳税人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税种登记、一般纳税人登记等业务。二是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精心组织好税收政策培训和办税流程、系统应用等实务操作培训,使纳税人吃准吃透政策要求,尽快适应税制转换。三是确保税制转换期间各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全面做好信息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升级完善及联调联试,妥善做好税控器具初始化发行等工作,加强信息技术保障。四是确保政策解读全面及时准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性地加强改革宣传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纳税人诉求,增进社会认同,稳定市场预期。

在税制转换中,做好服务保障。从5月1日至6月25日申报期结束,是检验税制能否顺利转换的关键阶段。最重要的标志是5月1日能顺利开票、6月1日能顺利申报。为了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我们提出要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增加办税场所,通过增设办税窗口和临时办税厅、开辟绿色通道等多种措施,缓解因纳税户剧增带来的压力,创造高效、有序的办税环境。二是及时提供办税便利,全面落实各项纳税服务制度,在设专人专岗开展导税服务和纳税咨询的同时,推进同城通办、网上办税、移动办税、自助办税,让纳税人更加省心省时省力。三是及时进行办税提醒,通过网站、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预先告知和提醒试点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四是及时处置紧急情况,建立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办税秩序井然。

在税制转换后,做好动态分析。这次改革既复杂又敏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了切实把牢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让广大企业受惠这条最根本的底线,我们提出要做到“三个深化”:一是深化政策效应分析,全方位地把握税负变化情况,多层面分析改革带来的经济社会效应,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问题,并提出完善改革的建议和意见。二是深化典型问题调研,密切关注个别税负上升的企业,积极帮助纳税人分析原因、预判趋势、调整策略、用好政策;对一些税负变动异常明显和具有共性的问题,积极会商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应对之策。三是深化税收风险管理,将营改增试点与风险防控、数据分析、打击票案等工作同步纳入研究部署,严密防范税收风险,确实防止虚开增值税发票,依法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等行为,维护良好的改革秩序。

高秋丰:作为承担和实施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主要职责部门,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协同,统筹落实重要改革任务,切实做到无缝衔接、平稳过渡、按时办结,最大限度发挥国地税合作的优势,确保不给纳税人增加任何不必要的负担。为方便纳税人办税,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暂由地税部门代征增值税,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允许试点纳税人延续使用地税机关印制发票和印有纳税人名称发票,纳税人的各类办税软件继续免费使用。各区县税务机关还将灵活采取互设办税窗口、共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共建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实现“进一个门、办两家事”。

主持人:5月1日便要全面启动营改增了,作为试点企业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准备?

窦伟:对于试点企业来说,一是要做好增值税试点影响分析。考虑到试点带来的变化及影响,企业应尽快进行产品或服务梳理,明确企业应税范畴,进行价税分离工作,做好客户或供应商梳理,进行上下游沟通和谈判。二是要进行增值税培训。对企业各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增值税原理与增值税、营业税差异政策培训,迅速了解新法规,明确理解营改增具体规定。三是进行业务合同审阅。从价格条款、发票条款、变化条款及违约条款几方面,审阅与客户和供应商已经达成或即将达成协议的合同条款。四是做好相关会计处理。增加增值税相关会计科目,并从增值税角度针对不同交易类型调整记账规则。五是完善内部制度与流程管理。重新梳理企业的定价策略、采购流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特别是内部管理中涉及增值税的工作流程管理,如增值税开票、受票和纳税申报流程,以确保符合税务管理规定。

主持人:从税收征管工作流程上,您对试点纳税人有什么提示的吗?

窦伟:市国税局已经于3月底,通过天津国税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县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公布了有关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方面的提示,并陆续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点对点的通知和确认,提醒试点纳税人在4月28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相关税收征管手续。据了解,截至目前,仍有少部分纳税人尚未到国税机关确认税务登记信息。希望这些纳税人尽快登录市国税局门户网站了解详细情况,或者到所属区域国税部门咨询办理登记事宜。若仍有疑问,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再次提醒试点纳税人,4月28日前向国税部门登记信息这一点非常重要,涉及将来税收征管过程中的纳税人资格确认、发票使用等很多事项。本次营改增完成后,地税部门将不再办理营业税业务。如果企业未及时到国税部门登记税务信息,5月1日之后开具和使用发票等经营业务必将受到影响,同时还可能存在税收违规风险。因此,请试点纳税人特别关注这一时间点。

主持人:刚才您主要提醒的是尚未到国税部门登记信息的纳税人,那么,对于已经登记了税务信息的纳税人,近期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窦伟:纳税人到国税部门登记了纳税信息,就等于和国税主管部门正式建立了联系,相关人员会提醒纳税人办理资格确认、税收优惠备案、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缴税等相关事宜。比如,提醒2015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于4月28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4月1日起申请办理票种核定、税控设备发行、发票领用等事项。

我在这里就纳税申报征收的问题,再简要梳理一下,方便试点纳税人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做好相关申报事宜。5月1日营改增全面启动,但4月当月及之前的税款仍在地税部门缴纳。也就是说,按月申报的试点纳税人,5月份还应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营业税,6月份才到国税部门申报纳税。按季度申报的试点纳税人,7月份起,到国税部门申报纳税,缴纳5月份之后发生的增值税。

主持人:营改增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我们期待能给纳税人和广大市民带来福音,并带动天津更好地发展。感谢窦局长和高局长做客北方网,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我们的节目,下期再见!

 
北方网新闻中心

Copyright (C) 2000-2015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