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持人:5月1日便要全面启动营改增了,作为试点企业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准备?
窦伟:对于试点企业来说,一是要做好增值税试点影响分析。考虑到试点带来的变化及影响,企业应尽快进行产品或服务梳理,明确企业应税范畴,进行价税分离工作,做好客户或供应商梳理,进行上下游沟通和谈判。二是要进行增值税培训。对企业各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增值税原理与增值税、营业税差异政策培训,迅速了解新法规,明确理解营改增具体规定。三是进行业务合同审阅。从价格条款、发票条款、变化条款及违约条款几方面,审阅与客户和供应商已经达成或即将达成协议的合同条款。四是做好相关会计处理。增加增值税相关会计科目,并从增值税角度针对不同交易类型调整记账规则。五是完善内部制度与流程管理。重新梳理企业的定价策略、采购流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特别是内部管理中涉及增值税的工作流程管理,如增值税开票、受票和纳税申报流程,以确保符合税务管理规定。
主持人:从税收征管工作流程上,您对试点纳税人有什么提示的吗?
窦伟:市国税局已经于3月底,通过天津国税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区县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公布了有关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方面的提示,并陆续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点对点的通知和确认,提醒试点纳税人在4月28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相关税收征管手续。据了解,截至目前,仍有少部分纳税人尚未到国税机关确认税务登记信息。希望这些纳税人尽快登录市国税局门户网站了解详细情况,或者到所属区域国税部门咨询办理登记事宜。若仍有疑问,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再次提醒试点纳税人,4月28日前向国税部门登记信息这一点非常重要,涉及将来税收征管过程中的纳税人资格确认、发票使用等很多事项。本次营改增完成后,地税部门将不再办理营业税业务。如果企业未及时到国税部门登记税务信息,5月1日之后开具和使用发票等经营业务必将受到影响,同时还可能存在税收违规风险。因此,请试点纳税人特别关注这一时间点。
主持人:刚才您主要提醒的是尚未到国税部门登记信息的纳税人,那么,对于已经登记了税务信息的纳税人,近期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窦伟:纳税人到国税部门登记了纳税信息,就等于和国税主管部门正式建立了联系,相关人员会提醒纳税人办理资格确认、税收优惠备案、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缴税等相关事宜。比如,提醒2015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于4月28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4月1日起申请办理票种核定、税控设备发行、发票领用等事项。
我在这里就纳税申报征收的问题,再简要梳理一下,方便试点纳税人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做好相关申报事宜。5月1日营改增全面启动,但4月当月及之前的税款仍在地税部门缴纳。也就是说,按月申报的试点纳税人,5月份还应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营业税,6月份才到国税部门申报纳税。按季度申报的试点纳税人,7月份起,到国税部门申报纳税,缴纳5月份之后发生的增值税。
主持人:营改增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我们期待能给纳税人和广大市民带来福音,并带动天津更好地发展。感谢窦局长和高局长做客北方网,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我们的节目,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