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维护百姓诉求权益中尊重民意,使人民群众成为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促进社会和谐。
2006年,在完善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通道上,本市不断完善表达民情的制度平台和反映民意的服务平台,形成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的发展格局。
完善表达民情的制度平台。去年,本市建立了走近困难群众、帮扶弱势群体的“访听问定”制度,盯准人头、了解民情、结队帮扶;对全市45项涉及信访投诉、劳动仲裁、事务经办等劳动保障终端服务事项,实行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一门受理、一门送达、限时办结,畅通职工群众事务办理渠道;建立了直通千家万户的12333劳动保障电话帮助服务,直接面向群众,使就业、保障、维权等各项政策和经办实现过程透明、操作公开、结果合理。实行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市、区、街联网,并向社区延伸。
完善反映民意的服务平台。去年,从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公平就业竞争机制出发,全市健全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五级平台”的服务格局。21个区县设有公共就业服务市场,146个街镇建有劳动保障服务中心,1815个居委会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3800个行政村配备劳动保障信息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就近办理、就地解决”的服务网络。同时,劳动与人事部门在全国率先实行两个市场的对接贯通,形成平台共用、资源共享、服务统一的和谐格局,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制度服务平台的完善,利益诉求渠道的畅通,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形成了就业合同明确、社保关系建立、工资收入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的发展格局,职工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事有处办”。全年,全市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390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5万件,涉及劳动者8188人,时效内结案率97%。督促企业和职工补签劳动合同10.4万份,追回被拖欠的工资、退休金1.3亿元,追缴社会保险费4012万元。全市共培训各类人员91.3万人次,技术工人队伍总数达到80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23.8%。
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在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引领下,把工作上水平与人民群众得实惠紧密结合,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跨越,人民群众的劳动保障需求得到较好解决,劳动保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更加和谐,建设和谐天津的基石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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