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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 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调控体系
[华建敏]一、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2008-03-11 15:06:53 ]
[华建敏]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总体形势是好的,有利于发展的因素很多,但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非常艰巨,宏观调控任务十分繁重。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有效性,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 2008-03-11 15:07:16 ]
[华建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同时,进一步减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 2008-03-11 15:07:53 ]
[华建敏]财政部要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 2008-03-11 15:09:33 ]
[华建敏]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 2008-03-11 15:10:21 ]
[华建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 2008-03-11 15:10:41 ]
能源关系国计民生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华建敏]二、加强能源管理机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2008-03-11 15:11:12 ]
[华建敏]能源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妥善应对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和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战略性问题。能源问题涉及多领域、多部门,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为加强能源行业管理,组建国家能源局。 [ 2008-03-11 15:11:38 ]
[华建敏]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为促进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的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 2008-03-11 15:12:42 ]
国防科工委、信产部、国务院信息办不再保留
[华建敏]三、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步伐[ 2008-03-11 15:13:45 ]
[华建敏]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目前,工业行业管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分别负责,管理分散,不利于工业的协调发展。为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有必要对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08-03-11 15:14:15 ]
[华建敏]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 2008-03-11 15:15:41 ]
组建交通运输部 不再保留交通部、民航总局
[华建敏]四、组建交通运输部,加快形成综合运输体系[ 2008-03-11 15:16:00 ]
[华建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运输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今后几年仍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为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同时,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为加强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考虑到我国铁路建设和管理的特殊性,保留铁道部。同时,要继续推进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2008-03-11 15:17:09 ]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保障部
[华建敏]五、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2008-03-11 15:17:48 ]
[华建敏]人力资源是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为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为此,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2008-03-11 15:18:49 ]
组建环境保护部 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华建敏]六、组建环境保护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2008-03-11 15:19:35 ]
[华建敏]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将面临严峻的环境压力,污染物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力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加大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力度,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2008-03-11 15:20:39 ]
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不再保留建设部
[华建敏]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统筹[ 2008-03-11 15:21:11 ]
[华建敏]住房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统筹城乡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为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 2008-03-11 15:21:51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华建敏]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2008-03-11 15:22:31 ]
[华建敏]食品药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理顺医疗管理和药品管理的关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这次改革,明确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同时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并相应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进行整合。调整食品药品管理职能,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等。 [ 2008-03-11 15:2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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