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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群工部:
我是宝坻区高家庄镇三岔口初级中学八年级6班的学生家长,我的孩子由于没有完成作业多次被学校罚款。我得知后,一方面教育督促孩子完成作业,一方面找校长反映情况。校长说要了解一下,可是对学生却照罚不误,而且变本加厉。据我了解班里有10余位同学被罚过款,一位同学被罚总额达100元,一般的也几十元,不知学校执行的是哪家教育政策?
学校罚款,大多数学生不敢向家长要钱,他们有的欺骗家长,有的从家里偷钱,有的不吃早点,甚至有的向弱小的同学要钱。学校的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对青少年的成长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令人担忧。
□调查附记
接到家长的反映,本报随即与宝坻区教育局取得联系,该局党委对此非常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函告本报。
该局调查后答复称:调查组发现三岔口初级中学八年级6班确实存在学生因不完成作业被罚款的现象,但被罚款学生与信访中提供的名单不一致,实际罚款数额也与反映的差距大,也不存在被罚款学生欺骗家长、从家里偷钱、不吃早点甚至向弱小同学要钱现象。2007年11月期中考试后,该校八年6班出现个别学生多次不交作业现象,班主任张老师嘱咐班干部将不交作业的学生告诉他,他先找家长,再解决不了就罚款。当时只是想借此吓唬一下学生,并没打算实施。但班委会成员信以为真,开始运作此事。制定罚款标准前既没有征求老师意见,制定标准后及收取罚款前后也没及时告诉老师。两周后,学校组织阶段测试,张老师在班会上当众从自己的口袋中掏出50元钱,告诉大家用来鼓励成绩优秀的同学,并交给班长。班会结束后,班长来到办公室,告诉老师班里还有30元卖废品的钱和28元罚款的钱。经追问,老师才得知事情原委,罚款标准为每科一次2元,涉及9名同学,最多者为6元。当时张老师已意识到自己工作的失误,马上告诉班长该28元罚款不要动,其余80元用于购买奖品。张老师于2007年12月初把9名同学家长请到学校,诚恳地道了歉,并将罚款如数退还,每个家长打了收条,家长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通过了解,在调查组调查前,该校校长对此事并不知情,更没有任何学生家长向他反映过此情况。事后,校长也进行了深刻反思,并以此为警醒,在全校内部认真开展了一次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检查,该校不存在其他违规收费和变相收费现象。
宝坻区教育局表示,该校八年级6班班主任政策观念不强、言语不慎、监管不力,在学生被罚款问题上负有一定责任。考虑到已进行了自纠,挽回了影响,教育局对他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深刻的检查。同时,责成高家庄镇教委切实把规范中小学收费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