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央行表示,我国将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社会关注已久的民间借贷问题有望得到重大突破,企业和个人都可能成为“只贷不存”的放贷人。 【点击观看全文】
央行加快制定《放贷人条例》 民间借贷合法化—— |
为使中小企业“有钱过冬”,个人和企业经过批准将能合法从事放贷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昨天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一旦条例通过就意味着银行在信贷市场的垄断地位被打破,“民间借贷阳光化”在国家立法层面得到确认。【点击观看全文】
业内人士指出,《放贷人条例》的推出有助完善支持小额贷款组织发展的法律环境。规范、有序发展的民间借贷,有利于打破我国长期以来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垄断市场的格局,促进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点击观看全文】
上周,央行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民间借贷有望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获得规范。业内人士指出,包括四川在内的全国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面临融资难的问题,《放贷人条例》若施行,将使四川上百亿民间借贷资金投向银行关注不到的地方,解决四川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点击观看全文】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要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点击观看全文】
新闻背景—— |
释放民间融资活力对拉动民间投资 保持经济增长意义很大
08年12月3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要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尽管一直缺乏准确的统计,但无疑民间借贷的总量是很大的,专家认为,在当前保增长压力不减,而社会投资相对不足的背景下,释放民间融资是适时之举。
专家认为,当前国家推出4万亿元投资计划,近几个月信贷猛增,但资金大部分仍然流向大企业、大项目,对发展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不利。
据专家估算,民间资金总量至少在2万亿元左右,现在释放民间融资的活力,对拉动民间投资,保经济增长意义很大。但政策也要把握好规范和激励的尺度,以真正起到输导民间融资的效果。
事实上,民间金融“阳光化”早有先例。如我国香港地区就有《放债人条例》,其中规定:任何人经过注册都可以从事放债业务,利率、金额、借款时间和偿还方式由借放款双方自行约定,但利率不得超过规定的年息上限6厘以上。如南非《高利贷豁免法》规定,机构或个人只要是发放5000美元以下的贷款,不管其利率高低,只要到管理机构登记就算合法。
延伸阅读—— |
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一旦通过,民间借贷将在立法层面确定,这势必造成典当业务的分流。在郭金山看来,“洗牌已经开始”。他分析说,风险和回报都是成正比的,不能只看到利润,而不看到风险。典当行业也存在一定风险,而现在典当行在地区之间、行与行之间的差异特别大,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一些不注重管理的典当企业终将淘汰出局。【点击观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