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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道路拥堵费治堵 并非上策
  一遇到棘手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办法就是“收费”,这是中国自从向市场经济转轨以来,某些地方和部门一个习惯成自然的做法,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也不例外。
  历时3年多研究规划的《广州市城市交通改善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全国专家评审通过,目前正抓紧形成最终报告报广州市政府批准。据悉,该方案将学习新加坡收取道路拥挤费,减少繁忙时段和繁忙路段的交通负荷。
   城市交通,为什么拥堵——
  原因:交通拥堵,主要原因是公车占道——众所周知,与新加坡、纽约东京等国际城市的一个重要不同是,我国城市道路上公务车所占比重极大、使用更是极其频繁,而对“拥堵费”之类用车成本,这些公车根本就不敏感。据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少华此前的一项调查,虽然从绝对数量上,北京的私家车已远远超过公车,但“在北京市行驶的车辆中,公车与私车的比例却是4比1”,“公车动态占有道路资源的80%,成为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点击观看全文
  责任:交通拥堵,首要责任源自公共部门——一个城市的交通状况,从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到各种交通标识、管理技术,再到城市道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的关系等等,都源自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公共责任。这就使得对城市交通拥堵的责任判定,首先来自对公共管理部门的问责,而不是对普通交通参与者的推卸。收取拥堵费的研究建议,让民众感受到公共部门对责任的淡化与推诿,某种程度上的不公正感就难以消除。
  解决:解决交通拥堵,首先满足公共交通的需要——解决城市交通问题,还是要采取“以人为本”的思路,把如何能够让最大多数的普通市民可以方便、快捷、低成本地出行,作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即首先满足公共交通的需要。世界各国大都市的经验都证明,只要公共交通能够做到方便、快捷,则不仅无车的市民,一些有车的市民,也会愿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作为自己日常出行的工具。如果大部分市民的出行需要优先被满足,那么整个城市交通系统就会显得公平而高效。【点击观看全文
   交通拥堵,可以收道路拥堵费,但先要有发达的公共交通系统——
  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办法就是“收费”——一遇到棘手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办法就是“收费”,这是中国自从向市场经济转轨以来,某些地方和部门一个习惯成自然的做法,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也不例外。我们甚至怀疑这样一个方案居然需要“历时3年多研究规划”,很有可能,这只不过是吓退反对意见的一个说法而已。【点击观看全文
  想“收费”,先要有发达的公共交通系统——无论是新加坡、伦敦,还是纽约、东京等国际城市,不管征收拥堵费与否,这些城市均有相当完善发达的公共交通系统作为重要基础。有了这样的公交基础,一方面,若交通仍然拥堵,那么再收取拥堵费,理由显然将会更充足充分,如新加坡、伦敦;另一方面,凭借这样的基础,大量市民选择公交出行,交通可以不必那么拥堵。【点击观看全文
  没有发达的公共交通系统,“收费”就不公平,也没有效率——用收费来解决交通拥堵的思路,还是一种谁有钱谁就有路权的思路,最后的结局,恐怕无非是把“繁忙时段和繁忙路段”变成“不差钱”的公车和富人的“专用时段和专用路段”。城市的交通资源,作为一种无差别的公共产品,本来应该是对全社会开放的,这下等于被“公家人”和有钱人买断了。可以预期的是,如此一来,那些原本不属于“繁忙时段和繁忙路段”的时段和路段将会变得繁忙起来,拥堵依旧,而整个城市交通会变得既没有公平,也没有效率。【点击观看全文
   收道路拥堵费,本质是向普通车主推卸交通拥堵的责任——
  从购置税到燃油税,普通车主忠实履行义务——收费有同样的正当性问题。政府在公共品上向公民收费,并非天经地义不证自明,而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为什么?因为公民已经向政府纳税了,每个月都从合法收入中让渡出一部分交给政府,就是为了向其“购买”国防、交通、环保、教育等市场和个人无力自给的公共产品。为了享受宽阔的公路和便捷的交通,车主更是支付了从购置税到燃油税的很多税费,既然如此,政府就有责任向其提供免费的公共品,免费应成为一种常态。【点击观看全文
  所以,城市车辆过多,不应在车辆使用的末端控制——酝酿收取道路拥堵费的研究建议,其隐含的判断首先是城市车辆过多,需要以收费调节之。但既然要控制车辆过多,何不在车辆生产与购置的源头控制,而要在车辆使用的末端控制?因此,仅以伦敦、新加坡、纽约、罗马等国际化大都市为例,佐证收取拥堵费的政策合理性,难免令人觉出政策逐利不择手段之感,对专家研究的公共抱负也难有信任。
  那么,收取拥堵费,就是向普通车主推卸责任了——要以收取拥堵费这样的方式,强调普通民众要为一个刚刚起步的汽车社会负上首要责任,确实有违社会政策起码的公正起点。在相关部门作出更周全的城市交通规划之前,在政府公车不再是马路大军中的主力之前,在城市交通治理不再盲目冲动之前,交通拥堵费激发的社会紧张完全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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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此一举的道路拥堵费,本本质是向普通车主推卸交通拥堵的责任。另外必须强调的是,道路拥堵费主要不是一种专业问题,而是一个涉及许多人切身利益的公共问题,所以,最关键的不是专家的专业评审,而是公众的民主决策。
 
  只看到专家顺着政府的收费逻辑,从技术为其论证,这样的“论证式”评审,只会养成政府“以收费解决问题”的懒政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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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王卿 20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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