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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工程”暗藏围标和腐败
为了把这个“三无工程”交给佳艺公司承建,静安区建交委(发包方)、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佳艺公司三方开始串通投标,俗称围标。
第一步是违规使用“示范点”招标方式。2010年6月15日,根据高伟忠的安排,张权代表静安区建交委与上海富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代理施工招标合同,并违规决定以“示范点”方式仅将教师公寓项目三幢楼中的一幢(B楼)列入招标范围。
也就是说,直到火灾发生,A楼实际施工两个月,却连招投标都没有。这是策划好的“谋略”:佳艺公司是二级资质,按规定只能承担1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只对一幢楼招标,投资控制在1200万元以内,形式上,佳艺公司承建就合法了。A楼、C楼,参照“示范点”,也交给佳艺公司施工。
第二步是“陪标”。根据张权的安排,上海龙宇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星宇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和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三家具有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被邀请招标。
事实是,这三家企业前来应标,都是黄佩信通知的。代表这三家公司参与投标的都是佳艺公司的人,标书也都是佳艺公司做的,目的是让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中标。最后,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以1144万元中标。在签合同时,静安区建交委将三幢楼全部签给了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再将工程分包给佳艺公司。
证据显示,2010年9月18日,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与静安区建交委签署了价值3000万元的施工合同后,立即以“分包”名义,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佳艺公司,但合同约定的“分包价”仅为1200万元,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并收取5%的管理费,代扣税金,另外收取安全保证金和技术质量保证金3%,用于资料收集。
其实,在教师公寓项目施工中,串通投标不止一次。A、B、C三幢楼节能改造需要更换门窗,也都采取了类似方法。
检察机关指控,高伟忠涉嫌受贿12万余元,周建民受贿12.5万元,张权和他人共同收取72万元“业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