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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旅游部门赴津进行旅游推介(资料照片) |
阿里山小火车(资料照片) |
25日从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获悉,继2011年6月28日北京、上海和厦门启动居民赴台个人旅游试点之后,作为全国第二批开放赴台个人旅游城市,本市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工作将于4月28日正式启动。根据公安部的工作部署,4月28日起,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本市居民赴台个人旅游申请。【点击观看全文】
赴台个人游细则出台 |
日月潭一景(资料照片) |
高雄夜景(资料照片) |
4月5日,市旅游部门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推出了津城市民赴台个人游的相关细则及注意事项。【点击观看全文】
相关手续办理及注意事项 |
1.手续分两个步骤
4月5日,市旅游部门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推出了津城市民赴台个人游的相关细则及注意事项。
日前,海旅会对赴台个人旅游手续办理问题进行了详解。游客办理赴台个人旅游手续分为两个步骤。先是游客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之后是游客委托当地有赴台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办理入台手续。
游客在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时,应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
2.需要的证明材料
按照台湾方面的有关规定,游客申请赴台个人旅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填写完整的台方申请书;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身份证、户口本及个人旅游签注的复印件;3.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4.相关财力资格证明文件;5.简要行程表;6.紧急联络人材料。【点击观看全文】
天津市有关部门分别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拟定本市相应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市旅游部门确定了5家有资质开办赴台个人游的旅行社,并制定了10条相关的注意事项。【点击观看全文】
阿里山云海美景(资料照片) |
台湾名吃:棺材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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