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公款安全、货币政策与国库经理制
虽然我们强调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论起来,人民(作为一个整体)的核心利益最集中地体现在公款的安全性方面。然而,几乎没有人能说清楚,此时此刻纳税人有多少钱存放在多少家开设于商业银行的财政账户上?每个月流入和流出这些账户的金额有多少?谁在替纳税人妥善监督这些账户和资金流动?
与此相关的最优安排要求通过央行TSA实现两个直达——所有公款直达TSA以及所有公款经由TSA流向政府供应商或收款人。与此紧密相连的是国库经理制而不是代理制。这是因为,商业银行是盈利导向的商业实体,其盈利动机决定了不适合承担公款安全和监督的职责。这与央行作为最高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政府的银行”这一定位截然不同。TSA设于央行最有利于公款安全。此外,财政资金流量的季节性波动对货币政策的扰动甚大。国库经理制允许央行采取各种选择(包括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来吸收或消除这些扰动,国库代理制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专业化优势、基本国情与国库经理制
央行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机构,在政府现金与银行账户管理方面享有财政部门无法企及的专业化优势。这些优势充分体现在及时办理公款收付、维持安全支付水平和最优剩余现金投资(央行拥有现成的调节手段如公开市场业务)策略等方面。经理制为充分发挥这种专业化优势提供了适宜的框架,从而有助于降低处理公款收付的成本,提高速度、效率;也有助于在维护安全支付水平的基础上,更好地在剩余现金投资的财务回报(剩余现金投资)与风险之间进行权衡。由此可知,无论就公共财务管理的第一个基本目标——合规性控制而言,还是就第二个目标——财务绩效而言,国库经理制都拥有比国库代理制大得多的优势。
国库经理制经历了长期的实践检验。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早已写入相关法律与法规中。基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考虑,不存在变更这一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体制模式的任何真正理由。在长期实践中,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中国特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为政府提供金融服务,尤其是经理国库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这是任何一个行政部门无法企及、也无可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