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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货消费呈现四类问题 年前消费热潮到来
春节消费消协支招 春节临近 如何放心办年货
北方网专稿(记者吴宏 摄影马成):农历春节——丁亥年马上就要到了。春节既是中国人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也是商家获取利润的最好时节。在春节期间,商家适时推出各种打折等酬宾活动,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力,这是好事。但是也有不法商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使消费者承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如何正确地刷卡消费、预定“年夜饭”、邮寄包裹成为市民普遍关心的话题。
评论:春节考验商家的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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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历春节——丁亥年马上就要到了 |
刷卡消费要及时核对 避免30.5元刷成300.5元
消费习惯发生变化 我国居民元旦两日刷掉176亿
现在商场、饭店等很多消费场所都实现了刷卡消费,市民在消费时,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刷卡也可以及时买到称心的商品或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因此,刷卡消费逐渐受到天津市民的欢迎。刷卡消费虽然方便,但由于涉及到消费者、商场及银行三方,所以一旦出现问题,解决起来也就相对烦琐。近一阶段,天津市消费者协会陆续受理了几起这方面的投诉,反映关于卡内余额与消费数额不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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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来临之际,市民排队采买年货 |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消费者宋女士经常刷卡消费,但她时常感到卡内余额与消费情况不符,由于没有保留购物小票的习惯,她也无法找到问题的症结。前不久,宋女士在某超市消费后,实际消费额为30.50元,当她仔细将购物小票与刷卡收费票据进行核对时,却发现银行卡实际被刷出了300.50元。于是宋女士及时向超市反映情况,但没有得到满意答复。随后,宋女士又到市消协投诉。经过市消协调查和调解,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宋女士实际消费额与刷卡收费票据存在的差额是收款员操作失误造成的,超市及时退回了多收的货款,宋女士得以挽回了自己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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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卡消费使市民购物更加便利 |
市消协在受理类似投诉的过程中发现,有很多消费者因没有保留相关购物票据,出现问题时无法将购物小票与刷卡票据进行核对,从而无法维护自身正当的权益。此外,还有些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没有保留购物票据的习惯,当商品出现问题时找到商家,商家以消费者没有购物票据为由,不承认商品是从该处售出而拒绝履行“三包”承诺。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往往只能“吃哑巴亏”。因此,消费后保留购物票据十分必要。
消协提示:刷卡消费要及时核对消费额与刷卡额
记者体验喜刷刷卡生活 专家:持卡消费要有度
市消协特别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刷卡消费时应注意:一、刷卡消费不像支付现金那么直观,每次刷卡消费后,消费者都要注意核对购物清单与刷卡收费票据,发现问题及时向经营者反映情况;二、消费者刷卡消费后,一定要保留购物小票和刷卡收费票据,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也为所购商品享受“三包”服务提供有效凭证。
预定“年夜饭”要跟商家签订合同
年夜饭已订出3.5万桌 40家餐饮企业火爆接单
春节期间,很多市民都会选择一家人外出就餐,因此,“年夜饭”预定成为近年来餐饮业的热点。由于春节期间订餐人数逐年增多,餐饮业的服务质量也就变得参差不齐。
饭馆年夜饭不应收毛巾费 市烹饪协会规范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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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味儿渐浓,红红火火的气氛衬托出人们心中的喜悦 |
目前,市民主要投诉的问题包括:个别饭店为招揽顾客大量接受“年夜饭”定单,超负荷经营使服务质量大打折扣,出现了饭菜质量差、供应不上、桌位安排混乱、消费者互相争抢的局面,造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破坏了节日气氛。还有些消费者预定了酒席,并预交订金后,前往就餐时却发现饭店已关门停业,后经过多方努力才要回定金。
市烹饪协会建议消费者 年夜饭订餐最好先签合同
餐饮协会倡议就自带酒水收服务费与消费者协商
年夜饭别让人吃得太累 附加条件消费者进退两难
市消协受理过很多类似的情况,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订餐时应主动提出跟商家签订合同,上面写明上菜品种、数量,每道菜的质量、分量等内容,商家违约如何处理也应在合同上写清楚。签订这样一份合同,就是通过书面的形式把“年夜饭”服务的内容标准化。一旦出现服务纠纷,双方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划分责任,即使到了法庭上,协议也可以作为有力证据之一。另外,消费者应在用餐后主动索要发票。如果经营者拒绝出具发票则存在偷税嫌疑,消费者可以先索要盖有公章的收据,然后再向有关部门举报。
邮寄包裹注意缴纳保价费
邮寄包裹退回枉花700多元 邮局:注意填好单子
春节前,很多市民都会给远在外地的亲友邮寄礼物。古人云:“千里送鸿毛,礼轻情谊重。”小小包裹,寄托了对亲人、朋友的思念和祝福。这本来是很高兴的事,但是如果邮寄过程中出现物品损坏,或是丢失的情况,不仅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而且会造成心理上的不愉快。
今年1月份,消费者张先生曾委托津城一家快递公司给苏州的朋友邮寄一套价值400元的“泥人张”工艺品。半个月过去了,张先生在苏州的朋友始终没有收到礼物。后来张先生找到快递公司,经对方调查,包裹在邮寄过程中丢失了。快递公司赔偿张先生包裹实际价值5%的费用,对此,张先生很不理解,认为快递公司赔偿金额不合理。快递公司的解释是:快递公司有明确规定,未保价的快件在邮寄时出现遗失、损坏和被盗情况,快递公司最高赔偿金额为200元人民币(含退回的运费)。凡申报价值超过200元的快件,将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申报价值增收5%的保价费,并以实际收费时认定的申报价值的实际损失酌情予以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其保价额。由于张先生对邮寄包裹缴纳保价费的规定不清楚,邮寄前也没有进行咨询,所以没有对包裹进行保价,包裹丢失后,在经济上遭受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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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前津城掀起购物热潮 |
特快邮件到哪了? 四种方法可跟踪查询
对于此类情况,消协提示消费者:在邮寄包裹时,要注意缴纳保价费,特别是一些贵重物品,为了确保邮寄过程中的安全,更要缴纳保价费。1986年国家颁布的《邮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依照相关规定赔偿或采取补救措施:一、挂号信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金额赔偿;二、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三、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四、其他给据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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