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社会保险扩面与就业协调推进机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坚持社会保险扩面与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统筹考虑,围绕经济建设项目和扩大就业,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服务,实现劳动者就业在哪里,社会保险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支持服务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完善参保政策。适应小型经济单位的特点,制定灵活的参保登记办法,参保工作延伸到社区,方便参保。实施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办法,按建筑工程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工伤保险费,将30万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制定餐饮服务业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办法,按营业税或注册资本核定参保人数,将44万餐饮娱乐服务业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到201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0万人、390万人、275万人、260万人和230万人。
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促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按照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今年制定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明年启动实施,将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268万农村人口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占全市农村人口的71.3%。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三种保障方式。农籍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月缴费,缴费满15年的,从60岁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缴纳保险费,市和区县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人员从60岁起,按不低于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线的标准领取养老金。制度实施之前的农村老年人,根据不同年龄,按月给予生活补助。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今年制定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2008年启动实施。将全市177万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的学生、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纳入保障范围,解决城镇无医疗保险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根据各类人群的医疗消费需求和缴费能力确定。对所有的参保居民,政府给予普遍性的补助;对重度残疾人、困难群体、老年人增加补贴数额,或全额补助。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谐是企业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基础。从今年起,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加快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 2007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2008年实现劳动合同制度基本全覆盖。抓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以劳动合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工会组织建设和企业民主管理等为内容,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活动。畅通职工群众利益诉求通道,将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事项全部放在服务大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滨海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为滨海新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通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便捷渠道。完善公众信息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抓紧建立面向公众的劳动保障信息查询和网上办事系统;提升12333电话咨询服务功能,开通社会保险账户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