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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行政审批机制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滨海新区政府成立以来,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方位服务项目、企业、基层和百姓。
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方面,成立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职能归并”,获全市行政审批管理改革创新奖。
积极承接天津市下放的审批权限,统一规范,审批事项减少了261项,现场审批率达95%以上。同时,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提供“保姆式”服务。新区和管委会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开门服务,办结时限压缩了四分之一。滨海新区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建设位居全国前列,今年前三季度,行政审批指标均位居天津第一,使滨海新区成为天津审批办事效率最高的地区。
在服务基层、服务百姓方面,滨海新区通过建设社区服务站,把服务延伸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采取市场化方式组建和培训社工队伍,推行“一口式、全业务”服务和每周7天、每天9小时的“错时工作制”,完善网格化数字社区系统,基层问题解决率提高20%以上,居民满意度显著增强。在指导基层和服务基层上,以工作组的形式,结对子,解难题,实行对口服务。
新体制 新实践 新经验
滨海新区在管理体制改革中,坚决贯彻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科学探索,稳步推进,在全区上下形成支持改革、服从改革、参与改革的高度共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景象:“五个统筹”,强化统一领导,行政效能提高;“一级政府、分类服务”,建立高效,协调的运转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新区的事在新区办”,赋予滨海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提供“保姆式服务”,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源源不断进入;“强街强镇”,夯实基础,服务基层;“两个延伸”实现城区和功能区优势互补。全新的行政理念,创新的区域发展模式。新实践创造出新经验。
“五个统筹”提高行政效能
进行管理体制改革,使新区的整体统筹能力提高,统揽大局能力增强,宏观决策效能提升,在整体统筹,协调发展上形成经验。针对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新区政府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调配资源、统一建设标准原则,对涉及区域性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布局和建设。以“五个统筹”为抓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统筹产业布局。围绕“东港口、南重化、西高新、北旅游、中服务”的发展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项目集中园区、产业集群发展、功能集成建设、资源集约利用的产业发展格局。
统筹建设交通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对外交通、双城交通和区内交通“三大体系”,形成“1环11射5横5纵”路网骨架,彻底打通影响发展的瓶颈。以核心区为中心,实现半小时出行圈;环渤海地区,实现60分钟出行圈;环渤海地区之外,实现一个半小时出行圈。有效沟通了各功能区的内部联系,一些长年存在的“断头路”得以贯通。
统筹建设公用设施。科学布局供水、供热、供气等配套设施,集中建设一批热电联产、污水处理等项目,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环境整治按照生态宜居标准提升改造,一批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新建改建一批农贸市场,百姓生活的环境和方便度显著提升;一批道路重整,一批区域规整,城乡结合部集中治理;财政投入资金5200万元进行补贴,在塘沽、汉沽、大港等老旧居民小区,实施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大大提升了供热能力;十大公园新妆亮相。地上的风景靓丽,地下的基础夯实,市容面貌和人居环境都发生了显著改变。
统筹发展社会事业。整合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
以让孩子享受优质教育为目标,增加硬件设施,提升软件水平,达到教育现代化标准。实施“三名”工程,培养名师;创建“校际联盟”,培育名校;多元化投入,解决“入园难”。教育资源高位均衡。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从破题看病难、看病贵入手,以人人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为目标,大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无缝“集结”,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开通,一系列模式创新,基本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统筹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全区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图书馆、档案馆免费向社会开放,统筹建设基层居民书屋、村居文化活动室;大沽炮台、北洋水师大沽船坞、北塘炮台群遗址得到统筹保护和开发利用,汉沽飞镲、大沽龙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统筹传承,统筹新区文化会展和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培育出新区特色高端文化品牌。
促进公共财政向薄弱领域倾斜,逐步解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按照“三区联动”,“三改一化”的思路,有序推进城市化,稳步推进城镇化,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实施全域城市化。
南开大学MPA中心主任、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孙涛表示,滨海新区内部城区功能区、经济功能区并存,要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和统一是关键。新区政府层面主要抓总体布局,抓总体规划,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作用。这样对于新区可持续发展,构建宜居生态城区,吸引人才聚集新区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构建“一级政府、分类服务”体系
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建立高效,协调的运转机制。新区调动各层级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既要高效、又要有序,放而不乱、管而不僵。新区、城区(功能区)、街镇行政审批管理机构和职能的整合,形成“一级政府、分类服务”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体系。
合理划分区政府、管委会、街镇的审批事项权限,通过建设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加大向管委会和街镇下放审批事项权限的力度。区政府主要负责整体统筹的审批事项;城区管委会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审批职能,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侧重加强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审批职能;各街镇主要实施辖区内的便民便企服务事项。
管理前移、服务下移,事权清晰、提高效率,管放有序、简化有制。结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新区承接的首批110项市级审批事项中有25项审批事项下放到中心商务区管委会、22项审批事项下放到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同时,各管委会将审批事项向街道服务中心下沉。
审批机制创新,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滨海示范。
创新“新区的事在新区办”运行机制
市委、市政府赋予滨海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为落实“新区的事在新区办”运行机制,新区以先行先试的积极慎重态度,提升自身能力,在承接天津市审批事项下放的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授予功能区相应审批权,使滨海新区具有率先改革、率先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势。
新区在承接天津市审批事项下放过程中,建立了“重心前移,服务基层”的审批服务体系。形成街镇有权限,基层有审批,责任有分解,服务有目标。重心前移是前移了效率、责任与义务,服务基层是改变了管理的方式与效果。探索出以机制体制的创新,体现“新区的事在新区办”的意义。
“保姆式”服务体现体制机制创新
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源源不断的进入,是区域发展的关键。引项目、引投资,服务就是投资环境。滨海新区把优化投资软环境作为吸引大项目好项目的前提,提出了“保姆式”服务的理念:创新行政审批模式,创新组织模式,围绕项目引进、签约、动建、投达产,提供全方位服务。
在项目引进阶段,密切关注产业调整转移动向,全方位跟踪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发展动态,第一时间跟进洽谈。
在项目签约阶段,梳理新区行政审批事项,在审批模式、流程、环节,推行首问负责、全程代办、一站式服务,第一时间实现项目落地。
在项目动建阶段,创新项目组织模式,建立集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于一体的项目前期“工作营”,统筹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加速项目建设。集约、节约土地资源等方面,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为项目顺利建设大开方便之门。
在项目投达产阶段,辖区街镇等有关部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解决最实际、最核心的问题和困难。
——实行无偿全程代办服务,彻底消除企业或审批人在以往审批中出现的“跑断腿,磨破嘴”的情况。
——“职能归并”,将过去多个内设机构多头审批,变为一个处室统一审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不断满足企业生活需求,而且在职工住房、医院、学校等方面的配套需求也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
“保姆式”服务是贴身服务,更是贴心服务,是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服务,其核心是主动、积极、全方位、立体化、一企一策。它是新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具体体现。“保姆式”服务是新区的经验,也是新区的名片。“保姆式”服务的理念,已经形成一套体系,成为吸引项目投资的“磁石”。
“强街强镇”强基础强基层
滨海新区在实施“强街强镇”建设中,将管理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增强街镇实力,对城区、功能区和街镇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强街强镇”建设,规划调整街镇布局和社区布局,管理重心下移,下放事权财权,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建设,统一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并明确规定街镇服务中心达到6500平方米,街镇行政服务中心达到10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达到600平方米。成为满足百姓学习、文娱、社区交流的综合性场所。
“强街强镇”,在街道设立税务稽征处,扩大税源,增加财税总量,壮大街镇实力。下放审批权限,辖区内的民生问题不出街镇。通过“强街强镇”增强实力,同时也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帮扶,社区公共设施改造,文化生活载体建设。“强街强镇”使街镇职能更完善,实力更雄厚,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
中国社区学会会长、南开大学教授唐忠新说,天津滨海新区将部分管理权力和管理资源下放给街镇,下放给设立在街镇层面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将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心下移到最贴近居民群众的最基础性的政府组织层面。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客观要求,它能够调动基层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街镇在强街强镇计划中,从各自实际出发,壮大自身实力,加大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因而,能够提高管理效能,发挥街镇基层政权的作用。
发挥两个优势实现主辅分离集约发展
滨海新区以发挥城区和功能区两个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相互依托、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产业功能区主攻经济发展,城区承接产业功能区的社会事务。产业功能区可以“卸下包袱”,聚精会神搞建设,城区功能区在社会服务上发挥特长,一心一意谋服务。城区街道社会职能向产业功能区延伸,产业功能区经济职能与城区街道对接,建立起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实现主辅分离、集约发展。
区域分工合作,不是地理的概念上相互渗透,而是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取长补短,是管理体制改革的机制创新。
不久前,塘沽管委会与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开展教育合作,以解决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内居民子女入学需求。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方式,三年内向塘沽管委会缴纳500万元资金。塘沽管委会负责安置滨海高新区属地引进的大型企业职工子女入学。同时,中国航天技术研究院天津基地委员会与塘沽教育局签署协议,约定塘沽教育局负责安置中国航天技术研究院天津基地委员会随迁职工子女入学,中国航天技术研究院天津基地委员会将作为塘沽教育局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科技教育的基地。
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以构建“服务型效能型政府”为目标,从理念到方略,从机制到模式,一系列创新实践,凝聚成新区改革的突出成果,是新区在“打好攻坚战,争当排头兵”路上取得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
巩固成果再创发展新优势
滨海新区发展进入新阶段,标志是管理体制改革,特征是战略机遇期、改革创新期和快速上升期的呈现。抓住机遇需要新思路、新作为、新活力。改革体现新作为。
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积累的弥足珍贵的经验,是深化改革积极创新的坚实基础,是争创新优势的重要前提,“十大改革”在新区的各个领域继续深化、全面推开,为打好攻坚战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和充沛的活力动力。
按照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和使命要求,新区各领域改革仍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每个领域的改革都要取得新突破。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作为,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把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更深层次,取得更多成果,积累更多经验,是落实综改新三年计划的主要任务之一。
依法行政依法治区
配合修订《天津滨海新区条例》,进一步完善新区的管理体制。
理顺新区层面、管委会层面、街镇层面的权责关系,明确事权财权划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区。
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能力。新区在宏观统筹、整体把握上,将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重点抓好规划、产业布局、财政预算、土地资源配置、大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关全局的事项。其余按“权责对等、重心下移”的原则,下放给各城区、功能区,下放给街镇、社区,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的有序下放和权责对等的划分。
宏观统筹和整体把握首先在规划上加强,特别是全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和各专项规划。
同时,建立与一级政府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财政预算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支出结构,要明确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权责关系。
在规划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在管理和运作机制上要“分工明确、无缝对接”。这是形成新区层面和管委会层面优势互补、责权明确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
继续发挥新区“土管会”对新区土地要素的创新管理优势,对新区土地要素的管理和监督要更加有效、更加科学。
在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新区将进一步发挥在整体、宏观方面的统筹能力和作用,同时推行管理重心前移,构建新区、城区和功能区、街镇、村居四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在实现争创和谐社会首善区的目标中发挥体制保障和机制创新的基础性作用。
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一级政府、分类服务”的审批体系。在承接市级审批事项的过程中,进一步清晰新区层面、功能区层面、街镇层面的权责,以服务和效率为宗旨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
着重探索实践“1+9”审批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即: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体制创新一个创新,带动审批权责一致、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审批服务下沉、集中现场审批、联合审批办理、网上审批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审批质量监督检查和全程效能监察九个机制创新。
推动落实“新区的事在新区办”的工作机制。在已经承接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继续争取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和职能事权的下放。完善市级部门与新区对口工作程序和机制。
合理匹配审批权限,坚持审批服务向基层下沉,可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规范审批行为,促进政府职能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过渡。通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利于建立科学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通过进一步的体制改革和创新,新区将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运转协调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立纵向延伸、服务下沉、有机联动的综合性服务载体;在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增强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
新区在改革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强街强镇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街镇管理体制,下放财权、事权,建设街镇服务中心,不断增强街镇发展实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完善街道管理体制。科学配置街道机构和人员编制,规范新区各街道办事处工作内容和运行机制,形成新区、管委会、街道、社区四级工作推动机制,促进街道事业发展。
进一步加强街道税收稽征机构的建设,配合税收部门加强对零散税源的征管,提升辖区税收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街道经济服务中心,为辖区企业提供咨询、注册、备案等“一站式”、“保姆式”服务。
街道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强化街道的经济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街镇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通过对社区居民和企业的服务,加强和谐社区建设。
优化街道规化布局,强化公共管理服务,做大做强街道经济,加强社区环境建设,是进一步实施强街强镇建设的重要内容,目标是新区街道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行政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更加规范透明,街道经济和居民收入显著增长,街道和社区面貌焕然一新,社会事业和社会环境实现协调快速发展。强化基层基础,优化公共服务,努力改善民计民生,最终将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体制的改革也是制度的创新,用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效能,用制度创新提升行政效率。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构建服务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的前提和保证。在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区中,使“保姆式”服务成为新区的名片,成为优化投资环境、服务企业百姓的服务品牌。这既是“排头兵”的要求,也是“攻坚战”的需要,在制度创新中,先行先试,提供经验示范,这是新区的使命与责任。时报记者梅传众马坤郭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