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的“好医院”评选条件 1.整体发展态势好。严格执行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两个文明齐抓共管,医疗科研齐头并进,人才队伍建设合理,综治工作规范有序。 2.民主管理制度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制度落实有力,能够坚持“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程序。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勤政廉政,以身作则,群众威信高,干群关系融洽和谐,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职工满意度高,无职工集体上访行为。 3.服务社会形象佳。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认真履行政府指令性任务,在重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对口支援、卫生惠民等社会公益行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靠前。近两年无违法乱纪行为,无违反财经纪律和物价政策行为,无负面批评报道。 4.医疗服务质量优。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加强医院管理,强化内涵建设,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措施实,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持续改进。
5.患者满意程度高。医疗流程方便快捷,实行预约诊疗服务,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方便患者就医。积极创建无陪伴示范医院和无陪伴病区,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患者满意度调查排名靠前,无重大医疗事故。 6.院容整洁院风正。医疗环境24小时保洁,服务设施完好,服务标识醒目,就医环境整洁温馨。医疗废物处理规范、污水处理达标,节能降耗成绩显著,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无安全隐患。职工言谈举止文明,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