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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本市实施《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情况集中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明、王宝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世新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只升华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08年颁布实施了《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条例实施两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取得新的进展,为天津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保障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事关长远的基础工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左明在讲话时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组织、协调、督促、引导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严格完善责任机制,加强检查监督工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平台的作用,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使每一位公民把学法守法用法作为生活的必然需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明年即将开始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各有关单位要着手做好规划制定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力求制定出符合依法治市方略、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六五”普法规划蓝本,努力实现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了深入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市政府相关部门对照执法检查重点内容进行了自查,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南开区、红桥区、西青区、北辰区、宝坻区、静海县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还分为4个执法检查小组对河西区、河北区、津南区、武清区和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出版局、市教委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直接检查。在昨天集中进行的执法检查中,实地检查了津西监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听取了只升华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情况的汇报和市司法局负责同志有关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人员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通讯员张志方 记者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