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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水平
天津北方网讯:按照中央纪委的有关部署,市委决定,开展2010年度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7日,市委书记张高丽深入红桥区检查反腐倡廉建设情况。他强调指出,反腐倡廉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市委的《实施办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段春华参加。
张高丽检查了红桥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会议纪要、制度、措施和考核情况、典型案例,认真听取了红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汇报,对该区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红桥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和市委的部署,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环境。
张高丽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时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各项制度,抓好制度的执行,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要突出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保证权力公开透明干净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要明确党委的责任主体地位,开展惩防体系建设经常性检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张高丽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的作用。要加强检查考核,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不断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
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