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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获悉,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自2月5日起,在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开展2003年度劳动保障年检以来,截至4月19日,全市已有27000户用人单位参加了劳动保障年检登记。目前,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对16868户用人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了认定,其中1246户用人单位由于劳动用工不规范被劳动监察机构限期整改。
据悉,今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在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年检中,严格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天津市劳动监督检查办法》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材料逐项审核。在对16868户用人单位劳动年检认定中发现,其中1246户用人单位存在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使用下岗职工不签订临时劳动协议;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以及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如一家装饰公司现有职工27人,经查,该单位只与10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机构要求上述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将实施处罚。
据介绍,全市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将于5月10日结束,目前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未到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保障年检登记手续。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人强调,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年检,或者隐瞒、提供虚假情况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劳动年检工作结束后,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劳动年检不合格和未接受劳动年检的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执法监察。(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晁振源 王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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