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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1月6日至8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全球议员和谐环境组织”在津召开气候变化立法者国际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在国内立法与国际承诺间架设桥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出席6日的开幕式并致辞。
陈至立在致辞时说,今年以来,各种极端性气候事件在一些国家频繁爆发,广大发展中国家受气候变化的影响尤为严重,并因为气候变化而不能享受公平发展的权利。国际社会应该在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上对这些国家进行支持,以应对气候变化,抵御气候灾害。这既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也体现了人类公平、理性和博爱的精神。中国政府和人民深刻感受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深刻地感受到,只有通过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才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
陈至立介绍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具体举措,指出中国正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等多重压力,尽管如此,中国还是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中国的实践表明,只有坚定地履行承诺,才能真正实现预期目标。
陈至立表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必须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基本框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立法者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责任就是促进本国国内立法,督促本国政府履行自己的承诺,采取应对气候变化的务实行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去年通过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根据这个决议的要求,中国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修改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润兰应邀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全球议员和谐环境组织”成立于1989年,由英国议员发起成立并担任主席,总部设在伦敦。近年来,该组织每年举办气候变化立法者国际论坛,全国人大派代表团出席了历次论坛会议,并为引导论坛、主动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次在天津举办的立法者论坛有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16个国家和组织的60多名代表出席。论坛通过了共同声明。(通讯员张志方记者李川)